香港投资定居政策即香港投资移民计划,又称为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该计划的目的,是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但不会在港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即资本投资者(投资者))来港居留。投资者可从不同的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中选择自己的投资项目,而无须开办或合办业务。
申请条件
1、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无犯罪记录;
2、拥有第三国永居身份;
3、在申请前两年,持续拥有1000万港币的个人净资产;
4、投资1000万港币至以下香港获许的投资类别当中:
股票:以港元交易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债券:以港元为单位;
存款证:由《银行业条例》订明的认可机构发行的港元存款证;
后偿债项:由认可机构按《银行业条例》发行,并以港元为单位的后偿债项;
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CIS)。
7年后转永居:
持续投资7年;
经常与香港保持密切联系。
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