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总统奥巴马2009年9月签署的法案,现有的投资移民法案将于2012年9月30日正式到期,这意味着投资者必须在此之前接受美国移民局对I-526申请的裁决。根据目前美国移民局的审案速度,通常需要至少6个月时间来对申请做出裁决,按此测算,投资者应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完成一次性成功递案,以规避移民政策的不确定风险。
澳德华移民总裁谢炎武指出,“投资者对于美国EB-5投资移民临时法案政策到期调整的担忧,客观上促成了目前市场的整体火爆。但必须要看到的是,在市场上EB-5项目质量良莠不齐,优质项目极其稀缺的现实背景下,移民公司的品牌效应正在成为投资者选择项目的新标签。”谢炎武特别提示,尽管明年9月底法案到期日距今较远,但考虑到长达6个月的案件处理周期,因此投资者只能一次性成功递案,不存在二次递案的可能性,这一点来看,移民美国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是“孤注一掷”。
澳德华集团一直以不断推出优质移民项目,凭借卓越、专业品质扛鼎行业著称,是中国大陆EB-5投资移民项目的最早引入者,多年来曾创造“9天获批”、“3天获批”等众多美国投资移民行业奇迹,至今依然保持着“零拒签”的纪录。同时,澳德华集团也是国内首批及第二批EB-5投资移民50万美元全额还款案例的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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