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1日,新加坡移民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投资移民新政,新政更改的信息与之前澳德华移民公司获悉的信息一致,但值得注意的是,新政指出:新加坡投资移民(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的主要申请者,不能够为父母申请永久居留权,但可以申请有效期为五年的长期探访证。官网原文如下:
亲属永久居留权的申请
请注意,以下更改将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的主要申请者,不能够为父母和配偶的父母申请永久居留权。他们可转而申请有效期为五年的长期探访证(Long Term Visit Pass - LTVP)。
长期探访证可根据主要申请者的再入境许可证的有效性进行更新。
不过好在现在离新政实行还有整整4个月的时间,而像澳德华移民公司这样正规高效的移民中介机构递交新加坡移民申请资料只要仅仅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完全可以在新政实行之前成功递交移民申请,免受移民新政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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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移民新加坡 营业额需3千万新币










































